假设你想开一家小餐馆。
你以为真正困难的是菜好不好吃、顾客喜不喜欢、租金贵不贵。很快你会发现,事情远不止这些。你要找店面,签租约,确认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要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消防手续;要买设备,雇员工,约定工资、工时和责任;要和供应商谈价格、质量、送货时间;要接入外卖平台,接受抽佣和排名规则;要处理顾客投诉、差评、退单;要防止员工偷懒,也要防止老板拖欠工资;要和邻居协调油烟、噪音和排队;还要面对税务、卫生检查和可能突然变化的政策。
菜单上的一碗面,背后是一张制度网。
如果世界像黑板上的模型那样简单,买家和卖家一见面,价格一谈妥,交易就完成了。可真实世界里,交易从来不是免费的。你要寻找信息,判断对方是否可靠,谈判条款,签订合同,监督履约,处理违约,解决纠纷。每一步都要成本。
制度经济学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它不满足于说“市场会交易”,而是追问:交易为什么能发生?为什么有些交易发生在市场上,有些发生在企业内部?为什么同样的市场规则在不同国家效果不同?为什么产权、法律、声誉、习俗、政府和组织结构会决定经济效率?
如果说奥地利学派提醒我们没有人掌握全部知识,制度经济学则提醒我们:即使有人愿意交易,交易也需要制度把合作变得可行。
一、没有制度的市场,只是想象中的市场
传统经济学很喜欢从选择开始。消费者有偏好,企业有成本,价格调节供求。但科斯不满意这种过于干净的世界。他批评说,经济学家分析的是没有人性的消费者、没有组织的企业,甚至是没有市场的交易。消费者被简化成偏好集合,企业被简化成成本曲线和需求曲线,交易发生在没有任何制度特征的背景中。1
这不是小问题。如果交易发生在真空里,制度当然不重要;如果合同自动执行,产权自动清晰,信息自动透明,违约自动惩罚,企业为什么存在、法律为什么重要、政府为什么会影响经济效率,都变得难以解释。
真实市场不是一块空地,而是一套规则。你能不能卖食品,取决于许可;你能不能开网约车,取决于平台和监管;你能不能把土地变成商业地产,取决于土地制度;你能不能向陌生人借钱,取决于信用记录、抵押制度和法院执行能力;你买的商品出问题能不能退,取决于消费者保护和商家声誉。
价格是市场的重要信号,但价格不是市场的全部。张维迎在《博弈与社会》中强调,市场经济中的价格制度和非价格制度都是协调预期、促进合作的手段,声誉机制等非价格制度也是市场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
这点非常关键。一个陌生人社会不可能只靠价格运行。价格告诉你一斤苹果多少钱,却不能完全告诉你苹果有没有农残、卖家会不会缺斤短两、平台会不会偏袒商家、合同纠纷法院能不能执行。市场要运行,必须有法律、声誉、品牌、认证、行业规范和社会信任。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贡献,就是把这些“背景”搬到前台。它告诉我们,所谓市场效率,不是市场天然拥有的神力,而是产权、合同、法律、声誉和组织安排共同支撑的结果。
二、企业为什么存在:价格机制也有成本
斯密说分工受市场范围限制。市场越大,分工越细,效率越高。这当然重要。但科斯问了一个更反直觉的问题:如果市场价格机制如此有效,为什么还会有企业?
企业内部并不是每一步都靠价格交易。员工每天不和老板谈判一次工资,不为每个动作报价;部门之间调配资源,常常靠命令、流程和预算,而不是市场竞价。企业看起来像一个小型计划经济。既然市场有效,为什么人们还要建立企业,用内部命令替代市场交易?
科斯的答案是:使用市场本身有成本。
寻找供应商有成本,谈合同有成本,监督质量有成本,处理违约有成本。如果每一道工序都在市场上临时交易,成本可能太高。把某些交易放进企业内部,用长期雇佣、管理层级和内部流程来协调,反而更便宜。
《企业、市场与法律》的译者概括得很清楚: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规模取决于企业内交易边际费用与市场交易费用之间的比较。3
这让我们重新理解公司。公司不是市场的反面,而是市场为了降低交易成本而长出来的组织。市场和企业不是谁取代谁,而是在不同交易成本下分工。市场擅长处理标准化、可比较、信息较透明的交易;企业擅长处理需要持续协调、信息复杂、质量难以完全合同化的活动。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现代经济一方面高度专业化,另一方面又出现大型企业和纵向一体化。看似矛盾,其实互补。斯密解释了专业化为什么提高效率,科斯解释了为什么有时把环节合并进企业也能提高效率。现实经济就在这两个力量之间摆动:分工扩大市场,交易费用又推动组织整合。
平台经济再次改变了这个边界。外卖平台不直接雇佣所有餐馆和骑手,却通过算法、规则、评价和支付系统协调大量交易。它既不像传统市场,也不像传统企业,而是一种新的组织形态。科斯的问题仍然适用:哪些协调交给市场,哪些交给企业,哪些交给平台,哪些交给政府?答案取决于信息、监督、合同和执行成本。
三、科斯定理真正想说什么
科斯最常被误读的地方,是科斯定理。
教科书常把它概括成: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产权如何初始界定,双方都能通过谈判达到有效率结果。这个说法没错,但很容易把重点讲反。科斯真正要提醒我们的,不是交易成本为零时世界多美好,而是现实世界交易成本从来不为零。
如果工厂排烟影响邻居,理论上可以有两种安排:邻居拥有清洁空气权,工厂必须赔偿或购买排放权;或者工厂拥有排放权,邻居要付钱让它减少排放。如果谈判成本为零,双方总能达成最有效安排。但现实中,邻居很多,损害难以测量,谈判困难,执行复杂,信息不对称,情绪和公平感也会介入。于是,法律最初如何界定权利,就会影响最终资源配置。
科斯第二定理强调,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影响经济制度运行效率。4
这才是制度经济学真正的革命性。它让法律不再只是经济之外的约束,而成为经济效率的一部分。产权界定、责任规则、赔偿标准、诉讼成本、执法能力,都会改变人们的行为和资源配置。
外部性问题也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市场失败,所以政府干预”。有些外部性可以通过产权和交易解决,有些需要法律责任,有些需要监管,有些需要税收或补贴,有些则可能需要社会规范。关键不是抽象地问市场还是政府,而是比较不同制度安排的成本和效果。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样是污染问题,不同场景需要不同制度。一个邻居被一家工厂噪音影响,可能适合诉讼和赔偿;一个城市空气污染涉及千万人,私人谈判几乎不可能,就需要排放标准、税收或许可证;全球气候变化涉及所有国家和未来世代,制度难度更高。
科斯让经济学变得更现实,也更不舒服。因为现实问题很少有纯净答案。市场会失败,政府会失败,法院会失败,社会规范也会失败。制度选择不是在完美市场和完美政府之间选择,而是在各种不完美安排之间选择成本较低的一种。
四、产权需要国家,但国家也会侵入产权
产权听起来像私人领域的事情,其实离不开国家。没有国家保护,产权只是愿望。土地登记、合同执行、暴力制止、法院判决、破产程序,都需要某种公共权力支撑。
但这里立刻出现一个悖论:产权需要国家保护,可国家又最有能力侵犯产权。
周其仁在讨论中国改革时引用德姆塞茨“所有权残缺”的概念,指出所有权残缺是完整权利束中的一部分被删除,而这种删除常常与国家角色有关。产权不能完全离开国家而有效执行,但国家的引入又容易导致所有权残缺。5
这句话对理解中国特别重要。土地、企业、金融、户籍、市场准入,许多产权都不是简单的私人合约,而是国家界定、保护、限制和重新安排的结果。国家可以保护产权,也可以通过审批、管制、征收、禁止交易、价格控制等方式削弱产权。
产权不是一个开关,而是一束权利: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抵押权、继承权、排他权。一个人名义上拥有某物,但如果不能转让,不能抵押,收益被限制,使用受审批,那么产权就是残缺的。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就是典型例子。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有承包经营权,但转让、抵押、建设用途等受到诸多限制。这种安排既保护了农民基本生计,也限制了土地市场化和资源重新配置。它不是简单好坏,而是不同目标之间的制度折中。
产权改革的关键,不只是宣布“归谁所有”,而是明确权利束、降低交易成本、增强预期稳定性。产权清晰不是为了让少数人无限占有,而是为了让资源可以被更有效使用,让投资者相信未来收益不会被随意拿走,让交易双方知道边界在哪里。
五、为什么有些制度鼓励创造,有些制度鼓励掠夺
如果产权和合同如此重要,下一步就不能只问一家企业、一块土地、一份合同怎样安排,还要问:为什么有些社会能长期保护产权,有些社会却长期保护特权?为什么同样的人,一旦处在不同制度里,就会把聪明才智用到完全不同的地方?
诺斯把制度经济学带进经济史。他关心的不是某一次交易怎样完成,而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怎样塑造几代人的激励。制度决定什么行为有利可图:如果发明、投资、贸易和积累知识能得到回报,人们就会把资源投向生产性活动;如果靠关系、垄断、暴力和特许权更有回报,人们就会把资源投向寻租。6
这也是《西方世界的兴起》要解释的问题。为什么近代经济增长率先在西欧尤其是英国出现?诺斯和托马斯的核心判断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而有效率组织的背后,是能比较稳定地保护产权、约束统治者掠夺、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7
这个解释和技术进步的关系很微妙。通常我们说工业革命来自蒸汽机、纺织机、煤炭、工程师和科学知识。但制度经济学会继续追问:为什么这些技术会被发明、投资、扩散和商业化?为什么一个工匠愿意改进机器,一个商人愿意把钱投进陌生项目,一个金融家愿意提供长期信用?答案不是“人天生爱创新”,而是创新收益在多大程度上能归创新者,合同和产权在多大程度上能保护长期投资。
同样的聪明人,在不同制度下会做不同事情。在产权稳定、市场开放、司法可预期的社会里,聪明人可能办企业、做技术、开银行、跑贸易;在权力可以随意授予垄断和没收财产的社会里,聪明人更可能钻营官场、依附权贵、争夺特许。制度不是改变人的智商,而是改变聪明的方向。
诺斯另一个重要概念是路径依赖。制度一旦形成,就会产生自我强化。既得利益者会维护它,人们会学习如何在其中生存,组织和观念会围绕它调整,后来者也会按照它的预期行动。于是,坏制度并不会因为“低效”就自动消失。低效制度也可能很稳定,因为它对社会总产出不利,却对掌握权力和资源的群体有利。
这让制度变迁变得沉重。改革不是在好制度和坏制度之间做一道选择题,而是在既得利益、社会观念、组织惯性和不确定风险之间推动重新协调。许多国家不是不知道什么制度更能促进增长,而是无法轻易从旧制度锁定中脱身。
把诺斯接到科斯后面,制度经济学就有了两个层次:科斯让我们看到微观交易为什么需要产权和组织;诺斯让我们看到宏观历史为什么取决于制度演化。前者解释一笔交易的成本,后者解释一个社会的命运。
六、中国改革: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
制度经济学如果只停留在西方理论,会少掉一半生命力。中国改革开放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实验之一。
周其仁对中国改革的概括非常有力: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并不需要高高在上的人先设计一套完整方案;政策制定者只要眼睛向下,各地自发行为中就有足够多能解决问题的办法。8
这个判断和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有相通之处,也和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分析相通。改革不是在白纸上设计制度,而是在旧制度运行成本高到难以为继时,承认基层已经试出来的新办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典型。人民公社体制下,劳动激励不足,组织成本高,农民积极性低。包产到户把生产责任和收益更直接地连接起来,降低监督成本,提高激励强度。它不是完美制度,却比原体制更能解决当时的问题。
周其仁指出,中国改革初期面对的难题,不是市场交易费用太高,而是中央计划命令体制的组织成本太高:决策权过于集中,计划命令信息成本高昂,个人、家庭、单位和地方积极性过低。9
这句话把中国改革和科斯联系起来。科斯问:为什么市场之外会有企业?答案是市场交易有费用。中国改革问:为什么计划体制需要引入市场?答案是组织成本太高。无论市场还是计划,都不是免费的。真正的问题是,在什么范围内,哪种协调方式成本更低。
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判断,正是在实践中突破意识形态二分。问题不是姓社姓资,而是什么制度能降低成本、激励生产、释放创造力、提高人民生活。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最有解释力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从抽象主义出发,而从真实成本和真实激励出发。
不过,中国改革也提醒我们,制度变迁很少一步到位。农村土地承包让农民有了更强的经营激励,但土地权利并没有变成完全自由转让的私有产权;城市化吸收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但户籍制度又把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公共服务和身份绑定;民营经济成为增长的重要来源,但市场准入、融资可得性、政策预期仍会影响企业家的长期投资。
这些问题不是额外的细节,而是制度经济学的核心现场。土地权利不完整,会影响农民是否愿意长期投资、是否能够抵押融资、是否能够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户籍制度限制劳动力和公共服务自由流动,会让城市化成本落在流动人口身上;营商环境不稳定,会让企业从长期创新转向短期套利。
所以,中国改革不能只概括为“放开市场”,也不能只概括为“国家主导”。更准确地说,它是在国家保留强大制度塑造能力的同时,逐步扩大市场、企业和个人的选择空间。这个过程的成就来自降低旧体制组织成本,难题则来自新旧制度边界的持续摩擦。
七、计划经济的组织成本
计划经济的理想,是用统一目标取代市场混乱,用公共所有取代私人逐利,用行政协调取代资本主义危机。这个理想有强烈道德吸引力,但它低估了组织成本、信息成本和激励问题。
一个中央计划机关要决定钢铁、粮食、煤炭、布匹、机器、房屋、药品、交通和消费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和分配。它需要信息,而信息来自基层;基层有动机夸大需求、隐瞒能力、争取资源;计划下达后,企业完成指标而不是满足消费者;价格不是自由形成的信号,而是行政控制的数字。这样一来,短缺、过剩、低质量和排队就很难避免。
周其仁在讨论计划经济时指出,把资本家打倒后,交易费用并不会消失。社会主义国家只好由自己扮演“总资本家”来管理国民经济,结果中央计划体制运行成本很高,也没有完全消灭剥削,官僚特权替代资本家剥削,大锅饭体制下多劳不能多得的人也会受到“不多劳却多得”行为的剥削。10
这是制度经济学对计划经济最有力的批判之一。问题不在于计划者是否善良,而在于协调一个复杂经济需要处理的信息、激励和监督太多。市场有缺陷,但计划并不是无成本替代品。
当然,计划体制也有自己的能力。它可以集中资源办大事,可以在战争、灾害和早期工业化阶段动员社会剩余。但集中力量办大事有一个前提:决策要对。周其仁也提醒,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如果决策正确,可以集中力量;如果决策错误,错误也会很大,且纠错困难。11
这就是国家调控与市场机制的根本张力。市场错了,局部主体亏损、破产、退出,系统可以通过竞争纠错;国家错了,错误可能被行政力量放大,纠错需要政治承认和制度调整。市场不是不会错,政府也不是不会做对;关键在于哪种机制更容易发现错误、承认错误、纠正错误。
八、公共选择:政府不是天使
市场会失败,政府也会失败。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就是把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带进政治领域。
传统福利经济学常把政府设想为一个仁慈、全知、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外部裁判。市场失灵时,政府出手纠正。但现实中,政府由具体人组成:政治家要选票,官员要预算和权力,监管者可能被监管对象影响,利益集团会游说,选民也可能只关注短期利益。
布坎南强调,国家应该落实和执行法制,而不是为人们合法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结果负责;市场互动的结果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国家可以选择的。12
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不该管任何事,而是提醒我们,不要把政府当成无成本、无私、全知的纠错机器。政府干预市场,可能纠正外部性,也可能制造寻租;可能保护弱者,也可能保护利益集团;可能稳定经济,也可能扩大债务和扭曲价格。
公共选择理论的价值,在于打破一种不对称思维:市场参与者是自利的,政府官员却是无私的。真实世界里,人无论进入市场还是政府,都仍然有利益和局限。好的制度不是指望人变成天使,而是让普通人在约束中行动。
这和前面讨论国家调控很相关。凯恩斯主义告诉我们,危机时政府不能袖手旁观;公共选择告诉我们,政府出手后也会产生激励问题。现代政治经济学必须同时记住这两点。
九、集体行动:为什么少数人常常赢
许多政策明明对多数人有害,却长期存在。原因之一,是集体行动问题。
如果一项保护政策让全国消费者每人每年多支付十元,但让某个行业少数企业每年多赚几十亿,谁更有动力行动?消费者损失分散,不值得专门组织;企业收益集中,有强烈动力游说。于是,少数有组织利益集团常常战胜多数分散公众。
这就是奥尔森式集体行动逻辑,也可以用博弈论理解。个体理性不一定带来集体理性。囚徒困境说明,合作对双方有利,但每个人都可能选择不合作。13
大社会不能只靠自觉。张维迎在《博弈与社会》中指出,社团规模扩大后,重复博弈可能性减少,个人行为信息传输更困难,执行社会规范的成本与收益更不对称。14这解释了为什么小熟人社会可以靠声誉和习俗治理,而大规模陌生人社会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和正式组织。
制度的功能,就是帮助人们从坏均衡走向好均衡。法律和社会规范通过协调预期,帮助人们在多个均衡中选择一个特定均衡。15例如,交通规则规定靠右行驶,本身不一定比靠左天然优越,但统一规则能让所有人形成预期。产权制度、合同法、公司法、货币制度也是类似的协调装置。
制度不是道德说教,而是预期协调器。
十、分利联盟:制度为什么会慢慢变硬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还有一个更深的后果:一个社会稳定运行越久,越容易积累各种有组织的分利联盟。它们可能是行业协会、工会、卡特尔、地方保护集团、监管俘获网络,也可能是围绕补贴、牌照、准入、税收优惠形成的利益共同体。
这些组织不一定一开始就是坏的。行业协会可能提供标准,工会可能保护劳动者,地方政府可能帮助企业成长,监管机构可能维护安全。但一旦某个组织的主要目标从创造价值转向保住特权,它就会变成分利联盟。它不再关心蛋糕怎样做大,而是关心怎样把自己那一块固定下来,最好还能让后来者进不来。
奥尔森在《国家兴衰》中把这种现象看作经济停滞的重要来源:稳定社会会逐渐积累越来越多的分利联盟,它们通过游说、垄断、限制竞争和重新分配拖慢经济增长,使社会流动性下降、制度变得僵化。16
这能解释很多改革难题。为什么明明知道某些审批该取消,却取消不了?为什么明明知道某些补贴效率低,却长期存在?为什么明明知道垄断会抬高成本,却总能找到保护理由?因为制度不是抽象规则,它背后有受益者。每一条低效规则,对全社会可能是小损失,对某个群体却是大收益;全社会反对的动力分散,受益群体维护的动力集中。
这也让制度经济学和第五章连接起来。宏观调控讨论的是危机时政府如何出手,公共选择和奥尔森提醒我们,政府工具一旦长期化,就可能被特殊利益集团占用。临时救助可能变成永久补贴,危机管制可能变成常态审批,保护幼稚产业可能变成保护永远长不大的产业。
改革之所以难,不只是因为缺少正确理论,而是因为每一次降低交易成本,往往也意味着取消某些人的制度租金。制度变迁表面是效率问题,深处是利益重组。
十一、信息不对称:为什么市场需要声誉和品牌
真实交易中,买卖双方常常信息不对称。卖家比买家更知道商品质量,借款人比银行更知道自己还款意愿,员工比老板更知道自己努力程度,企业比监管者更知道真实成本。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事后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17
但信息不对称不一定只意味着政府干预。它也会催生市场机制:品牌、声誉、保证、认证、连锁经营、押金、评分系统、第三方平台。一个老字号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把过去长期交易积累的信誉压缩成一个名字;一个平台评分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把陌生人的经验转化为可参考信息。
张维迎特别强调,许多人认为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干预,但其实正因为信息不对称,我们才需要市场;竞争性市场能生产交易所需信息,品牌作为声誉机制对合作很重要。18
这不是说政府无用。食品安全、药品质量、金融欺诈等领域,政府监管非常重要。但监管不能破坏市场声誉机制,也不能让企业只对监管者负责而不对消费者负责。好的制度,应该让声誉、竞争、法律和监管相互补充。
数字平台把这个问题推到了新的高度。平台评分、交易记录、实名制、支付担保、物流追踪,确实大幅降低了陌生人交易成本。一个小商家可以把东西卖给千里之外的顾客,一个普通消费者可以通过评分判断一家陌生餐馆,一个网约车司机和乘客可以在彼此不认识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这些都是制度创新。
但平台也不是免费的市场基础设施。它会制定排序规则,决定谁被看见;它会调整抽佣比例,改变商家利润;它会掌握数据,形成对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边控制;它还可能用算法让规则变得不透明。过去的交易费用来自找不到交易对象、无法判断信用、难以支付和维权;今天的新交易费用,可能来自流量依赖、平台锁定、数据不对称和算法不透明。这是数字时代制度经济学需要回答的新问题。
所以,平台不是“消灭了交易费用”,而是重新分配了交易费用。它降低了某些成本,也创造了新的制度依赖。小餐馆接入外卖平台后,获得了顾客,也失去了部分定价权和流量自主权;消费者获得了便利,也把选择交给了算法排序;监管者获得了数据,也面对更复杂的市场权力。
科斯的问题在数字时代没有过时,反而更尖锐:当平台成为市场的组织者和规则制定者时,它到底是企业、市场,还是准公共制度?谁来约束它?谁来保证规则透明?谁来处理平台、商家、劳动者和消费者之间新的权利边界?
十二、制度企业家:规则也需要创新者
经济发展需要企业家,制度变迁也需要企业家。
商业企业家发现产品机会,制度企业家发现规则机会。他们提出新的行为规范、新的价值观、新的组织方式,让人们逐渐接受原来不接受的东西,或者不再接受原来习以为常的东西。张维迎称这些人为“制度企业家”,并指出孔子等轴心时代思想家就可被理解为制度企业家。19
这个概念能帮助我们理解改革。制度不是文件写出来就会自动生效,它需要有人提出新规则,有人试验,有人承担风险,有人说服社会,有人把分散实践合法化。
中国改革中,基层农民、乡镇企业家、地方干部、政策推动者,都在不同意义上扮演制度企业家。包产到户、乡镇企业、价格双轨制、民营经济合法化,许多制度创新一开始都不是完整设计,而是在实践中先出现,再被承认、推广和规范。
制度企业家比商业企业家更难,因为他们挑战的是既有规则和利益格局。他们面对的不只是市场风险,还有政治风险、道德争议和社会惯性。一个新产品失败,损失可能是资本;一个新制度失败,可能损害社会秩序甚至个人命运。
这也是为什么制度变迁往往缓慢。旧制度即使低效,也有受益者;新制度即使更有效,也会制造不确定性。改革不是把好制度写出来,而是让足够多的人相信新规则值得尝试,并逐步形成稳定预期。
十三、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合适越好
制度经济学容易被误解为“制度越多越好”。其实不是。制度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协调预期、保护权利、促进合作。如果制度本身过于复杂、僵化、昂贵,它也会成为成本。
开一家餐馆如果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个章,制度就不是保护交易,而是在阻止交易。企业如果每天花大量时间应付不确定监管,就不会把精力放在产品和服务上。金融如果监管不足,会有欺诈和系统风险;监管过度,又可能让融资渠道堵塞。
制度的好坏,不在数量,而在是否降低真实世界中的合作成本。
这点对中国尤其重要。中国改革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放松不必要的控制,让个人、家庭、企业和地方拥有更多决策空间。但随着经济复杂度提高,仅仅放松不够,还需要更稳定的产权、更公平的竞争、更透明的监管、更可预期的法律。
制度变迁有阶段性。早期改革的重点是减少计划命令的组织成本,让市场和个体积极性释放出来;后期改革的重点,则是建设更复杂的规则体系,让市场竞争不变成权力寻租,让创新不被不确定性压制,让社会保护不被市场化完全挤掉。
制度经济学给我们的重要教训,是拒绝空洞口号。市场不是一句口号,国家也不是一句口号。市场要运行,需要产权、合同、信用和法律;国家要有效,需要约束、信息、激励和问责。没有制度的市场会变成丛林,没有约束的国家会变成掠夺者。
但到这里还不够。制度如果只被理解为降低交易成本的工具,经济学仍然会太窄。因为人们不仅会问:这种制度是否有效率?还会问:这种制度是否正义?
十四、从效率走向正义:产权之后的问题
产权保护、合同执行、市场竞争,能让交易更顺畅,让经济更有效率。但制度经济学讲到这里,会自然碰到一个更大的问题:如果一切交易都是自愿的,结果就一定正义吗?如果产权合法取得,政府就不应再管分配吗?如果市场能创造财富,社会是否还应该关心财富怎样分布?
这不是离题,而是制度问题的下一层。产权制度既能激励生产,也会塑造分配;合同自由既能扩大合作,也可能在权力和信息极不对称时变成强者优势;政府再分配既可能保护弱者,也可能制造寻租和依赖。效率和正义从来不是完全分开的两张桌子。
罗尔斯代表了一种重要回答。他设想人们在不知道自己天赋、出身、阶层和运气的位置上选择社会原则。在这种“无知之幕”后,理性人不会愿意生活在一个只保护强者胜利的制度里。他的正义原则强调平等基本自由、机会公平,并认为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只有在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时,才具有正当性。20
诺齐克给出几乎相反的回答。他关心的不是最终分配方案是否平等,而是财产取得和转让过程是否正义。如果一个人通过正当取得和自愿交换拥有财产,那么只要过程没有欺诈、盗窃和强迫,结果不平等本身并不构成国家重新分配的理由。21
把罗尔斯和诺齐克放在制度经济学后面,意义很清楚:产权既是效率制度,也是正义争论的中心。罗尔斯会追问,产权和市场结果是否让最弱势者也能受益;诺齐克会追问,再分配是否侵犯了个人正当持有的权利。一个偏向福利国家和社会民主主义,一个偏向最小国家和自由至上主义。
这也能帮助我们理解现代经济争论为什么永远不会只停留在技术层面。减税、福利、教育、医疗、土地、住房、劳动保护、平台监管,都不只是效率问题。它们同时涉及人们对自由、权利、公平、机会和尊严的不同理解。
制度经济学不能替我们一次性解决这些价值冲突,但它能让争论更诚实。它提醒福利主义者:好意再分配也有信息成本、激励成本和寻租风险;它也提醒自由市场主义者:产权和合同不是自然空气,而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制度既然由社会维持,就必须面对正当性追问。
因此,本章不是从“交易成本”突然跳到“社会正义”。真实路径恰恰是:交易需要产权,产权需要国家,国家需要约束,约束需要正当性,而正当性最终会把我们带到自由、平等和社会合作的基本问题。
十五、真实世界里的经济学
现在可以回到本章开头那家小餐馆。
它能不能活下去,不只取决于菜好不好吃,也取决于一整套制度:租约是否可靠,证照是否清晰,供应商是否守信,员工合同是否可执行,平台规则是否透明,监管是否稳定,顾客评价是否真实,融资是否可得,税费是否可预期。
如果把视野再放大,它还取决于更深的制度结构:产权是否稳定,土地和户籍是否限制资源流动,营商环境是否可预期,平台是否滥用规则,特殊利益集团是否抬高准入门槛,政府救助是否被固化为特权,社会是否愿意在效率之外继续讨论公平。
这就是制度经济学的现实感。它把经济学从黑板上的供求曲线拉回真实世界,让我们看到交易不是自动发生,市场不是凭空存在,企业不是成本曲线,政府不是天使,法律不是外部装饰。
科斯让我们看到交易费用和企业边界;诺斯让我们看到制度变迁和路径依赖;布坎南让我们看到政府也有自利和失灵;奥尔森让我们看到集体行动和分利联盟;周其仁和中国改革经验让我们看到,制度变迁不是照搬理论,而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罗尔斯和诺齐克则提醒我们,制度不仅要问效率,还要问正义。
下一章我们将转向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交易费用、产权和组织成本是真实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则会提醒我们,制度并不只是降低成本的工具,它也可能固化权力和支配关系。资本主义的制度安排,究竟是在促进合作,还是在掩盖剥削?市场交换背后的产权关系,究竟是自由的前提,还是支配的形式?这就是马克思要逼我们面对的问题。
本章引用
- ^ 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书中批评传统经济学把消费者简化为偏好集合、把企业简化为成本曲线和需求曲线,使交易发生在没有制度特征的背景中。本章关于制度经济学现实感的论述参考该批评。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指出,价格制度和非价格制度都是市场经济中协调预期、促进合作的手段,声誉机制等非价格制度也是市场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章关于市场不只是价格机制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译者概括科斯企业理论,指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企业规模取决于企业内交易边际费用与市场交易费用的比较。本章关于企业为什么存在的论述参考该理论。
- ^ 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相关介绍指出,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影响经济制度运行效率。本章关于科斯定理真正含义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周其仁:《改革的逻辑》:书中讨论“所有权残缺”时指出,产权不能完全离开国家而有效执行,但国家的引入又容易导致所有权残缺。本章关于产权需要国家保护又可能被国家侵入的论述参考该分析。
- ^ 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书中把制度理解为社会的游戏规则,强调制度塑造政治、社会和经济交换中的激励结构。本章关于制度改变人们行为方向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书中强调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西欧兴起与产权保护、统治者约束和交易成本降低等制度安排有关。本章关于近代经济增长制度条件的论述参考该书主旨。
- ^ 周其仁:《改革的逻辑》:书中指出,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政策制定者只要眼睛向下,各地自发行为中就有足够多能解决问题的办法。本章关于中国式改革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周其仁:《改革的逻辑》:书中指出,中国改革初期面对的难题不是市场交易费用太高,而是中央计划命令体制组织成本太高,决策权过于集中、信息成本高昂、积极性过低。本章关于中国改革出发点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周其仁:《改革的逻辑》:书中指出,消灭资本家并不会消灭交易费用,社会主义国家只好由自己扮演“总资本家”,中央计划体制运行成本高,官僚特权和大锅饭也会造成新的剥削。本章关于计划经济组织成本的论述参考该分析。
- ^ 周其仁:《改革的逻辑》:书中指出,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前提是决策正确;如果决策错误,错误也会很大且纠错困难。本章关于集中体制优劣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詹姆斯·布坎南:《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书中指出,国家应该落实执行法制,而不是为人们合法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结果负责;互动结果并非国家或个人可以选择。本章关于公共选择和政府边界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解释囚徒困境又称合作悖论或集体行动悖论,即合作对双方有利,但个体理性可能导致双方不合作。本章关于集体行动问题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指出,社团规模扩大后,重复博弈可能性减少,个人行为信息传输更困难,执行社会规范的成本与收益更不对称。本章关于大社会不能只靠自觉的论述参考该分析。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指出,社会规范和法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协调预期,帮助人们在多个均衡中筛选出一个特定均衡。本章关于制度作为预期协调器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曼瑟·奥尔森:《国家兴衰》:书中把集体行动逻辑用于解释国家长期停滞,认为稳定社会容易积累分利联盟,分利联盟通过限制竞争和重新分配拖慢经济增长。本章关于制度僵化和特殊利益集团的论述参考该理论。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指出,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事后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本章关于信息不对称的论述参考该定义。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指出,正因为信息不对称,我们才需要市场;竞争性市场能生产交易所需信息,品牌作为声誉机制对实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本章关于声誉和品牌的论述参考该观点。
- ^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书中提出“制度企业家”概念,认为他们通过新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社会规范创新改变社会游戏规则。本章关于制度创新者的论述参考该概念。
- ^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书中通过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论证正义原则,强调平等基本自由、机会公平以及社会经济不平等需要有利于处境最不利者。本章关于制度正义和福利国家思想入口的论述参考该理论。
- ^ 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书中提出持有正义理论,强调财产取得、转让和矫正过程的正义,反对以结果图案为目标的持续再分配。本章关于产权正义和最小国家思想入口的论述参考该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