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阿里云的邮件,通知关于网站底部需要悬挂网站备案号,并且添加工信部网站链接,否则会被罚款5000-10000元。收到这封邮件瞬间吓了一大跳,我就写个博客,因此被罚10000元可亏大了。
虽然此前已经按照工信部要求悬挂了备案号,但没有添加工信部网站链接,于是赶紧添加上,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页脚源码,添加如下代码:
这句代码就是给备案号添加工信部网站的链接,但多了rel=”nofollow noopener”两个标签和target=”_blank”属性。为什么要用这两个标签?原因如下,但我个人对网页技术不是很懂,只是照猫画虎。
noopener属性可以防止你的网站进行跨站点黑客攻击,并提高安全性。
nofollow属性可以防止你的网站将SEO链接传递给链接的网站。
target=”_blank”属性表示链接会在新窗口打开,因为当前页打开的话在用户误点时可能会影响他的正常阅读进度。
一句代码就解决了网站备案信息悬挂问题,看起来很简单。
但是、但是、但是……
苦恼的事情在下面,下面部分引用自阿里云官网:
网站没有开通使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域名已备案:
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经备案成功,根据相关规定,网站必须处于可访问的状态。同时,在网站开通时您需编辑网页源代码,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放置在网页底部,并要求主体或网站备案号能够链接至工信部网站:http://beian.miit.gov.cn。详情请参见网站添加备案号。
很巧的是我还有另外一个备案域名,但是没有使用,难道要为这个没有使用的域名专门做一个网站?
若干年以前一个网站可以申请备案多个域名,也就是说一个备案号下可以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如果用301跳转将其他域名跳转到主域名的话,那么该如何悬挂备案号?不同的域名对应于京ICP备12345678号-1、京ICP备12345678号-2等,该悬挂那个?被跳转的域名点击后显示的是主域名网址,会不会同样被处罚?
好困扰。
或许阿里云给大家指了另外一条路。
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未备案,则无需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
域名不备案就不用悬挂备案号,但是不备案也使用不了国内的服务器和CDN等服务,写个博客要学的东西可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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